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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已出台的可缓解中小企业压力的政策

2020-02-08浏览量:3365

信息导读:

当前,抗击疫情是头等大事,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各地各部门在全力防控疫情的同时,各省市也出台政策措施,雪中送炭,帮助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


目前河南省暂未发布疫情当下,缓解中小企业困难的最新的政策,我们会持续跟进最新政策,今天我们带大家关注目前郑州市已出台的政策中能够缓解中小企业压力的惠企政策。


在回顾政策的最前端,还是想强调一下,目前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已经开始,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有效期只有一年,请所有企业引起重视并安排人员进行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是其他科技政策申报的必备条件,请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具体可戳“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步骤全解析”)


人社口


目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出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失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同时,郑州市人社局也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助力企业发展九项举措,其中从人才招聘,社保、贷款等各个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政策保障。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降低申请贷款条件。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销货合同、票据等),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延缓社保缴费期限。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经批准后可以缓缴6个月。在批准期限内缴纳完毕所欠缴社保费的,视同正常缴纳。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继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加大补贴力度,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失业保险金(9120元/人)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科技口


郑科贷业务:为了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通过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与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共担,引导金融机构转变传统的贷款评价模式,降低准入门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具体业务可咨询郑州新兴产业技术研究促进中心  0371-67182239、67183785。


贷款利息补助: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按贷款日上年末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80%,给予贷款利息补助,单个企业本项年度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单笔贷款贴息期不超过1年。(《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


科技担保补助对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按2%的年担保费率给予担保费补助,实际年担保费率低于2%的,据实补助;单个企业本项年度补助金额最高30万元。(《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


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对直接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未上市科技型企业,按照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指货币资金且计入企业注册资本的金额)的10%给予股权融资补助,单个企业本项年度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后补助: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可按照75%的比例进行加计,从而减免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企业营业收入的不同,按照企业研发费用的20%-30%的比例对企业进行补助。(《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房租补贴对入驻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的创客或成立三年内的科技型企业, 用于支付郑州市创新创业载体内生产经营场地产生的租金, 按照不超过30%、 每年最高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税局



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 “税务十条”)(原文可戳:认真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研发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对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研发支出,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辅导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优先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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