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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始申报(通道)

2022-12-07浏览量:1744

信息导读:

12月5日,大河财立方记者获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进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决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据了解,本次河南省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是为了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梯度培育。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记者了解到,若要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首先要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拟参与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五)未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线上申请并自我评价,上传佐证材料。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择优确定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和公示,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备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备案的企业进行抽查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时间安排方面,企业登录培育平台自评时间:12月2日至12月9日;省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文件报送时间:12月19日前

同时,工信厅还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和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质量。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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